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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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置挺好,其他就一般般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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位置非常好,紧邻公交枢纽和轮渡,就是房间略小,还算舒适整洁,在一个大厦里的高层,去时大厦正在装修外延,颇找了一会,总体感觉很好。
四叶草Joyce:好评
去之前以为是个大酒店、去之后发现并不是、除了海景房的落地窗感觉挺不错之外、其他都一般般、要不是因为能看全景鼓浪屿、我觉得我不会定这个酒店了。还有、竟然没有停车场、车停了一晚上第二天早上开车出门要收120元的停车费、瞬间一脸懵*、很气!房费本来也不低、难道就不能提供个停车卡吗?感觉像乱收费。但没办法、谁让咱是和女朋友一起呢。